法律分析:副处级。
中级人民民事庭庭长副处级。中级人民,即地市级人民,副院长正处级,各庭庭长副处级。因此。院长副厅级,中级人民民事庭庭长是副处级。
各级审判机关,视事务繁简,设民庭与刑庭各一或各几个,每庭设庭长一人、推事若干人,担任审判职务。大理院(中国最高)庭长为简任官,余多为荐任官。
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》 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:(一)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;(二)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;(三)被开除公职的;(四)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;(五)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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