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用。
起诉人向互联网提起诉讼的,受案的是北京、广州、杭州互联网,当事人可以通过线上提供材料的方式向其中一家提起诉讼。互联网诉讼平台公示了受案范围,网络购物纠纷、产品责任纠纷、网络服务合同纠纷、在互联网上签订、履行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和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以及网络著作权纠纷。只要符合条件,证据充足,足以证明事实,即可起诉成功。
需要了解的是,起诉人可根据显示界面的提示进行预约立案登记,依次录入基本信息、当事人资料,并上传相关诉讼材料后,点击预约立案提交,即可将相关立案材料提交至诉讼服务平台后台管理端。需根据实际情况及起诉原因综合判断,如被起诉,建议积极应诉,如有争议,可委托律师介入处理,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
概括地说,一审民商事案件、申请执行的案件可以申请“网上立案”。如果申请审核通过,则申请人通过邮寄方式将申请材料寄到受诉即可,若是申请审核未通过,则申请人可以重新申请。
【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】::
《最高人民关于互联网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》
第七条
互联网在线接收原告提交的起诉材料,并于收到材料后七日内,在线作出以下处理:
(一)符合起诉条件的,登记立案并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、诉讼费交纳通知书、举证通知书等诉讼文书。
(二)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,及时发出补正通知,并于收到补正材料后次日重新起算受理时间;原告未在指定期限内按要求补正的,起诉材料作退回处理。
(三)不符合起诉条件的,经释明后,原告无异议的,起诉材料作退回处理;原告坚持继续起诉的,依法作出不予受理裁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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